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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访问学者项目

为加快推进数学学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打造数学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高地,增进国内外学者科研学术合作与交流,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设立访问学者资助项目,鼓励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来中心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一、 访问类别及时长

1. 短期访问:时间一般为1-3周

2. 专题访问:时间一般为1-6个月,或1年

二、 资助对象

“短期访问”和“专题访问”对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开放;“专题访问”将优先考虑获得博士学位不久的青年数学家。中心鼓励数学学科各领域的交叉合作;鼓励若干青年数学家合作开展某一专题的研究;鼓励全球青年数学家和山大学者合作进行专题研究。

三、 资助内容

中心为访问学者提供如下支持:

1. 住宿费。“短期访问学者可选择山大提供的免费住宿

如选择自行预定住宿,山大提供上限500/天的住宿费,最多资助一个月,凭住宿单据实报实销;“专题访问”学者须选择山大提供的免费住宿

2. 生活津贴短期访问学者按天发放生活津贴,资助标

准为 5000 元/周(不足一周的按 1000 元/工作日计算);“专题访问”学者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标准为15000/月;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旅费补助。“短期访问”学者可报销中国境内城市间交通

“专题访问”学者可报销一次往返旅费;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国内差旅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际旅费实报实销,资助上限为15000元。

*经中心同意特殊情况,受邀访问人员可拆分访问时间,拆分后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自理。

4. 访问学者办公室及常规办公设备。

四、 工作要求

1.访问学者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取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教学研究活动。

2.专题访问”学者在访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向中心提供一份简要的工作总结报告。受中心资助的所有学者,在资助期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正式发表时,应对山东大学数学中心的资助致意。

3.访问学者应保证每周五工作日中至少有四个工作日在岗工作。如离2个工作日(含)及以上,需提交事假申请,说明离岗原因和返岗时间

五、 申请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数学及与数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科学研究。

2.申请材料

1)填写《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

2)2封推荐信。推荐信信息应与附件1中的推荐人信息保持一致;

3)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4)个人简历。简历信息中需包含电子照片;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已发表的科研论文、项目成果证书等;

6)专题访问者须还需提交专题研究计划,包括专题背景、进展和预期成果。

3.申请要求

1)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 mrc@sdu.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访问学者申请”,其中申请材料(3)-(6)项请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以“姓名+简历”命名。

2)若多位申请人以“专题组”的形式申请访问,每组只须提交一份申请;

3)专题访问申请须提前半年提交,短期访问申请须提前两个月提交。

六、 遴选方式

中心访问学者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考察遴选,优先考虑与中心或山东大学在职研究人员研究方向相关的申请

七、 联系方式

周老师 0531-88365566

卫老师 0531-88366969

八、 其他事宜

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山东大学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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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访问学者项目

为加快推进数学学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打造数学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高地,增进国内外学者科研学术合作与交流,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设立访问学者资助项目,鼓励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来中心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一、 访问类别及时长

1. 短期访问:时间一般为1-3周

2. 专题访问:时间一般为1-6个月,或1年

二、 资助对象

“短期访问”和“专题访问”对任职于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开放;“专题访问”将优先考虑获得博士学位不久的青年数学家。中心鼓励数学学科各领域的交叉合作;鼓励若干青年数学家合作开展某一专题的研究;鼓励全球青年数学家和山大学者合作进行专题研究。

三、 资助内容

中心为访问学者提供如下支持:

1. 住宿费。“短期访问学者可选择山大提供的免费住宿

如选择自行预定住宿,山大提供上限500/天的住宿费,最多资助一个月,凭住宿单据实报实销;“专题访问”学者须选择山大提供的免费住宿

2. 生活津贴短期访问学者按天发放生活津贴,资助标

准为 5000 元/周(不足一周的按 1000 元/工作日计算);“专题访问”学者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标准为15000/月;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旅费补助。“短期访问”学者可报销中国境内城市间交通

“专题访问”学者可报销一次往返旅费;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国内差旅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际旅费实报实销,资助上限为15000元。

*经中心同意特殊情况,受邀访问人员可拆分访问时间,拆分后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自理。

4. 访问学者办公室及常规办公设备。

四、 工作要求

1.访问学者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取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教学研究活动。

2.专题访问”学者在访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向中心提供一份简要的工作总结报告。受中心资助的所有学者,在资助期内取得的学术成果正式发表时,应对山东大学数学中心的资助致意。

3.访问学者应保证每周五工作日中至少有四个工作日在岗工作。如离2个工作日(含)及以上,需提交事假申请,说明离岗原因和返岗时间

五、 申请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数学及与数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科学研究。

2.申请材料

1)填写《山东大学数学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

2)2封推荐信。推荐信信息应与附件1中的推荐人信息保持一致;

3)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4)个人简历。简历信息中需包含电子照片;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已发表的科研论文、项目成果证书等;

6)专题访问者须还需提交专题研究计划,包括专题背景、进展和预期成果。

3.申请要求

1)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 mrc@sdu.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访问学者申请”,其中申请材料(3)-(6)项请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以“姓名+简历”命名。

2)若多位申请人以“专题组”的形式申请访问,每组只须提交一份申请;

3)专题访问申请须提前半年提交,短期访问申请须提前两个月提交。

六、 遴选方式

中心访问学者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考察遴选,优先考虑与中心或山东大学在职研究人员研究方向相关的申请

七、 联系方式

周老师 0531-88365566

卫老师 0531-88366969

八、 其他事宜

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山东大学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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